Saturday, May 31, 2008

非法販嬰集團案

上星期, 个大报章都报道在柔佛洲搗破了一非法販嬰集團案http://www.chinapress.com.my/content_new.asp?dt=2008-05-30&sec=malaysia&art=0530mb60.txt , 我在这里也想"八"一下.

为何我对这事那么有兴趣呢? 哈哈..因为那间诊所就在本人office 楼上...还想过在那生孩子呢...

偶尔有在电梯里遇见那医生夫妇...男的穿的整齐, 每次上衣配白色长裤, 女的高贵美丽(当然啦, 他们是做整容, 打羊胎膆生意的).

他们是否是贩婴集团,本人不愿评论, 在法律上他们是犯错的. 卖婴儿wo...谁那么无良? 上天都不准许, 世人更加不可以..很不道德leh..不能原谅.

但是, 话说回来, 他们真的不值得原谅吗? 想信那些不能生育的, 又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姓氏的孩子, 应该感谢他们吧. 他们没偷, 没抢也没骗, 只是为一些一时的"爽"而种下的"果"的人收"果". 又或者为一些未成年又被骗的无知少女解除"野果". 不至于那些"果"被遭踏,无人理或还未来得及见面就被拿走.

至于, 他们赚多吗? 我本人认为他们赚不多, 包补品, 生产和生产后疗养费, 还有赔偿费(报纸是这么说的)...还有把婴儿放在领养人的姓氏下...因该所剩无几吧....(一定要赚的嘛. 犯法的leh, 跟你有亲meh)..能捨得出这价钱要孩子的人, 想必一定渇望要有一个自己的孩子, 而且家境也不差...这样不好吗? 孩子不会变孤儿, 生命不会被遭踏或夺走....

如果他们是把这些孩子卖给那些无良, 不道德的集团, 那么他们就应该被天打雷劈, 下地狱.

他们比起那些折磨自己亲生孩子至死的父母好得多了.

3 comments:

veronica said...

坦白说,面对这样的事情,我的内心还挺复杂的。卖也不是,不卖也不是。

我在想,如果这些事是政府在做,可能就不算是犯法了。不过,那个好像不叫贩婴,而是领养。

平凡的爱丽丝 said...
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.
平凡的爱丽丝 said...

Veronica,

欢迎光临, 有空多来坐坐:P

对, 如果正常秩序把婴儿抱回家, 那是领养, 但是婴儿的报生纸就不能放领养人的名字对吗? 人是自私的, 都是希望孩子是跟自己姓. 如果政府能在这开放一点, 想必很多不育夫妇会到政府部门领养.

唉!...要怪就要怪那些种"果"又不要"果" 的人.